财政局
   
  一是积极培植财源,认真执行市委、市政府有关激励政策,对大集团、大企业、优势企业、成长型企业、中小企业、三产服务业等各类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工作,按照其税收贡献率给予奖励;会同有关部门对上争取国债、技改贴息、科技补贴、农桥改造、治污建设等资金4200多万元,积极扶持企业进行科技创新,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。二是科学安排各项支出,千方百计调度资金,确保1.57亿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及时拨付;拨付11.05亿元确保我市重大重点项目顺利推进;安排3900万元资金,提高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贴标准;安排1.03亿元对近12万纯农民实施农民基本养老保险。三是切实强化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办事效率,优化服务质量,先后获得了无锡市文明行业、全省“四五”普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。